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热成像测温系统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热成像测温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最高限价6万元。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三、采购项目简介 热成像测温系统。 四、供应商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采购在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别要求:无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潜在供应商; (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30日通过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网站网上方式获取。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17: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2月31日10:30。 磋商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2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新津县普兴街道西创大道1387号(采购部) 联系电话:贾老师(文件递交)13094401663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一)本次采购内容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热成像测温系统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预算:6万元。 (四)最高限价:6万元。 二、技术参数要求 热成像测温系统
配备相应的支架,电脑显示器、主机,U盘等。 参数中带“*”号的为不可缺项,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完全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商务及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医院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 2、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第六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原则 1.1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2评审过程中遵循物有所值利益的原则。 2、评审标准 2.1资格证明文件完整、真实、有效; 2.2报价合理,并且最大限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3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磋商文件技术方面的要求; 2.4有能力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3、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文件是否有效地签字。 二、评审程序 (一)评审会 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安排择期召开评审会。 (二)评审专家组成 医院院内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由本院熟悉该项目及有相关采购项目评审经验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负责本次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三)评标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和多个或单位供应商进行磋商。按性价比最优、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三、评审细则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三)综合评审明细表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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